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如果驾驶员在开车的过程中,连续驾驶超过了四小时而没有及时休息,将会被罚款200元,扣除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