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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超标电动车强制报废时间

2023-12-08 19:00 发布

根据昆明地区的规定,非标电动车将在2023年4月15日之后全面禁止上路,即全面淘汰。这一规定已经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中明确指出。在此之前,昆明地区从2021年8月23日开始逐步淘汰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到2023年4月15日全面禁止在昆明辖区内道路上行驶。此外,昆明地区还规定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禁止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同时,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才能在昆明市的辖区内进行生产、销售或办理注册登记等业务。对于已经办理了注册登记或安装了防盗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公安机关禁止通行区域之外的道路上继续行驶。因此,昆明地区的超标电动车将在2023年4月15日之后全面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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