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时,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规定,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否则,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如果复核申请被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并出具复核结论:
复核结论作出后,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复核专用章。
如果您对复核结论仍然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事故现场后,出具的一份关于事故责任的文件。如果你需要催促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下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你可以联系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或者交通部门,询问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具体进度。通过沟通,你可能了解到事故责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法律文书,是划分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方式如下: 1. 直接送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事故责任认定后,会将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送
如果你向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提出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请求,但交警拒绝或拖延开具,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询问原因。首先,你需要了解交警为什么不愿意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他们可能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或者认为某些证据不足。了解原因后,你可以针对性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