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驾驶员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包括大、中、小型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对于7座车来说,如果超员一人或者没有超员但乘坐了8人及以上的,都算作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所以驾驶员将面临罚款和扣分。具体罚款金额和扣分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了解详细情况。
私家车(非营运车辆)超员50%以上不足100%是违规的。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
营运车超员百分之50以上未达50的情况在实际行驶中是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这种情况通常会被交通管理部门视为超载,需要依法进行处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当营运车辆超员超过核定载人数的50%,但未达到100%时,通常会面临一系列的行政处罚。
校车超员的处罚标准主要涉及交通法规和刑法。 根据交通法规,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而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