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驾校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可以进行举报:
1. 教练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宴请的;
2. 教练员讽刺、挖苦打骂学员的;
3. 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
4. 教练员骚扰女学员。
5. 学校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培训的;
6. 学校在填写培训记录、教学日志弄虚作假的;
7. 学校乱收费的;
8. 学校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
9. 驾校未经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设置招生报名点、培训点;
10. 驾校(教练)联系黑中介,不按大纲培训,异地招生;
11. 补考等待时间太长,补考培训时间太短,补考费乱收。
随着机动车驾培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监管力度的加大,全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驾校经营行为不规范、服务水平和能力缺失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驾校的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可以向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举报驾校,交通运管局投诉电话是全国统一的1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