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车驾驶证出现扣分时,需要在分数结束时参加学习,才能追回分数。如果扣满12分,则会降级。扣分需要去车管所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对于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行为,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于非现场违法行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罚款缴纳有以下几种方式: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也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你,或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如果需要吊扣驾驶证,还须按规定吊扣,吊扣驾驶证期满后凭《吊扣驾驶证执行凭证》取回驾驶证。如果是持深圳驾驶证的司机,违章不需吊扣证的,只需直接到各银行缴纳罚款即可。异地违章处理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本人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需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二是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将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朋友,请朋友代劳办理。如果车主对违章处罚不认同,可通过法律诉讼提出申诉。交通违法当事人如有不服,应在收到异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警大队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