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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3个月内补上算脱险吗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的购买和脱险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交强险在有效期内未购买或已过期,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如果您的交强险在3个月内补上,那么可以算作脱险。

根据第二十七条,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受害人需要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并告知被保险人或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根据第二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根据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定。

根据第三十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根据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因此,如果您的交强险在3个月内补上,是算脱险的。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是车辆交通事故中的一项重要保障,建议车主及时购买并保持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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