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应使用近光灯。
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行驶时,使用近光灯是必要的。近光灯的设计是为了近距离照明,其照射范围大于160°,照射距离短,聚光度也无法调节。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必须打开近光灯:
使用近光灯可以避免干扰前车驾驶员的视线,同时也有助于确保道路安全。在某些情况下,如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以避免严重干扰对方视线,甚至造成交通事故。
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通常会设置中心线。中心线的作用是为了明确道路的分割和车辆的行驶范围,同时提醒驾驶员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中心线的存在是为了解决单向车道交通的混乱问题,避免车辆之间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
在高速公路同方向两条机动车道左侧车道行驶应保持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同方向有两条车道时,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应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三条及以上车道时,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应为每小时11
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1. 没有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