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路期间,电子眼会关闭,不会抓拍车辆违章行为。即使电子拍照后需要人工审核,如果确实因为施工导致车辆违章,审核人员会根据修路路段现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取消违章记录。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和依据、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期限、决定机关名称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如果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权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在拖移机动车时,现场交通警察应当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