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以下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应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应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应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应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此外,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应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可以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