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人长时间开车要注意休息,连续超过四小时后容易出现疲劳,会造成安全隐患。为了能够更好的限制这种疲劳驾驶的行为,对于机动车驾驶人连续开车达到四小时,需要休息至少20分钟。
疲劳驾驶是引起车祸的原因,连续驾驶机动车不得超过4小时。对于过度疲劳驾驶车辆的行为,法律授权各省、市、自治区在200元以下罚款幅度自行制定罚则。对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有过度疲劳驾驶行为的,公安部统一规定一次记6分。其他机动车驾驶人有此行为的,只罚款,不记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新交规驾驶证扣分细则》: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 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12分;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6分。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12分。
交通事故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如下: 车辆所有人:若车辆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车辆已交付但未过户,实际支配车辆运行者可能成为诉讼主体。 驾驶人:直接实施交通事故行为的驾驶人通常是诉讼主体。如果驾驶人在执行职
车辆出险并不一定需要投保人亲自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保险条款,特定情况下,被保险人或经同意的驾驶人也可以办理出险手续。被保险人作为权益人,在事故发生时拥有报案理赔的权利。如果合法驾驶人出险,同样可以履行相应的手续。 办理出险时,相关人员需
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四条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卡的通告》的精神,陕西省推行了一项便民利民的新措施。这项措施旨在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方便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