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车辆不注销,将会产生以下影响:
1. 车辆状态将被改为强制注销,并公告该车停止使用。这并不意味着车辆已被注销,只是表示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应当进行注销。
2. 如果他人继续驾驶该车辆,或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如果车牌照被冒用,原登记车主仍需承担责任。
4. 无法获得以旧换新的车补。
5. 以前的车牌照将不能再使用。
6. 新车上报废车的户名将无法使用。
7. 对于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车主,交警部门将锁定其档案信息,主要包括营转非大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及50次以上违法未清零车辆。
8. 被查扣后经公告三个月未处理的机动车辆将被强制报废,或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将失去车辆指标。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车主应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将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道路交通法: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