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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违章必须车主去吗

2024-06-01 16:45 发布

当出现交通违章时,需要对违章进行处理。处理违章的方式依据违章类型而定。如果违章超期未处理,会产生很多后果。那么,处理违章必须车主去吗?下面,我们将为读者解答这个问题。

一、处理违章是否一定要车主去

车辆违章罚单是否需要本人去处理,需要根据情况确定。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违章处罚单,无论谁去都可以。如果是交通违章的违法信息通知单,如果通知单上显示是电子警察拍摄的违章行为,需要本人前去处理;如果是后面拍摄的,其他人可以接受处罚,但所有接受处罚的驾驶证都需要本人到场接受处罚。

一般情况下,通知单上有详细的处理地点和工作时间。请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处理手续。如果超过规定期限不处理,将不会加大处罚力度,也不会增加处罚金额。

二、交通违章处理程序

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

一般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包括:

1. 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 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注:1.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 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 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 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以上就是对“处理违章一定要车主去吗”问题的解答。发生交通违章时,车主可以委托他人或者通过网络、自助设备等处理交通违章。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相关机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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