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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方面法院怎么判决

2024-06-01 23:53 发布

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下面分别介绍这三种情况的赔偿方式。

1. 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

2. 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要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

3. 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所有损失按7:3的比例分担。

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总结: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根据事故双方的车辆类型和责任分配比例而定。对于机动车事故,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按7:3的比例分担;对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事故,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按8:2或6:4的比例分担;对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事故,所有损失按7:3的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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