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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船税的标准是怎样的

2024-06-12 10:19 发布

北京目前的车船税标准分为七个档次,具体如下:

  1. 排量在1.0升(含)以下的,年度基准税额为300元(减税后为250元);
  2. 1.0升至1.6升(含)的,年度基准税额为420元(减税后为350元);
  3. 1.6升至2.0升(含)的,年度基准税额为480元(减税后为400元);
  4. 2.0升至2.5升(含)的,年度基准税额为900元(减税后为750元);
  5. 2.5升至3.0升(含)的,年度基准税额为1920元(减税后为1600元);
  6. 3.0升至4.0升(含)的,年度基准税额为3480元(减税后为2900元);
  7. 排量4.0升及以上的,年度基准税额为5280元(减税后为4400元)。

不同排量乘用车两个月的减税额度也不同,具体如下:排量在1.0升(含)以下的,每月减税50元;1.0升至1.6升(含)的,每月减税100元;1.6升至2.0升(含)的,每月减税120元;2.0升至2.5升(含)的,每月减税240元;2.5升至3.0升(含)的,每月减税360元;3.0升至4.0升(含)的,每月减税6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根据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来确定的。除了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船外,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或者依法在本单位内部场所行驶、营运的机动车船也纳入了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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