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不办进京证如何处罚

2024-06-12 10:19 发布

未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以内道路(不含)的,认定为违反机动车禁行标志;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北京通行证的客车,工作日7:00至9:00、17:00至20:00视为在五环路(含)内道路行驶。违反机动车禁行标志;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高峰期违反尾号限制规定的,视为违反交通限制。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

6:00-24:00在六环以内(不含)的道路上行驶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货车,通过北京通行证的视为违反机动车禁行标志;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违反本通知规定,在限制区域内行驶的货车、本市黄标车以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黄标车,认定为违反机动车禁行标志;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在昌平、怀柔、延庆城关镇行驶的外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以内(不含)道路,需在24个进京检查站或登记处(24小时开放,无节假日)申领进京证,进京证有效期为7天以内。

申请时应提供六种证明材料:驾驶人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的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证明。

使用北京入境许可证4天后,您可以在全市24个北京检查站或办证处重新申请北京入境许可证。重新申请时,需按申请要求提交6种相关证明材料,自申请之日起7日内申请有效入境许可。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