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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苏州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4-06-12 10:19 发布

交通苏州失能十级补偿标准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分为大脑和脊神经、头面部、脊柱、颈部、胸腹部、骨盆区、会阴、四肢和皮肤11个部分,共分十个伤残赔偿等级。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10%。

(一)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病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美容费和后续治疗费。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用:

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士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发生的实际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确定。

(七)营养费用:

营养费用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尽快恢复身体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产品所支付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残疾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和营养费用凭证确定。

(八)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根据当事人的伤残等级,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自行伤残之日起计算20年的伤残赔偿金。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通用适用器具的合理成本标准计算。

如果员工在苏州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十级伤残,需要按照苏州市道路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相关民事主体不能接受劳动者在鉴定前提出的赔偿请求。但如经鉴定,将按苏州市第十级残疾人补偿标准的规定进行补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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