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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辆牌号和联系方式,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无需报警,自行协商处理,在事故双方签订协议书后,尽快撤离现场。

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事故。

对于一般的轻微事故,在处理的时候还是需要看对方是不是喝了酒,或者是没有驾驶证情况的。如果发现对方喝酒,这样的情况就一定不要和对方协商的,直接报警处理。如果双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由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的赔付原则办理理赔。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派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警务室的交通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通过全责方的商业第三者保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第三者保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承担。对于双方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情况,由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的赔付原则办理赔付。

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派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警务室的交通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根据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赔偿,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如果需要保险理赔,当事人双方可持协议书于24小时内共同到西安市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任一服务点办理理赔事宜。如果拒不配合全责方办理理赔事宜,将以交通肇事逃逸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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