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制定机动车排气检测(社会化)收费标准的通知》。当采用双怠速法和不透光烟度计法检测机动车尾气时,车辆数从40元下降到30元。这是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了解到的。但原《机动车排气检测暂行收费标准(社会化)》(冀价杭飞〔2006〕28号)同时废止。
据了解,该标准按照四种检测方式规定了检测费用标准,其中,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检测:3.5吨以下的轻型电机每辆85元;3.5~10吨中型机动车每辆95元;10吨以上(不含10吨)重型机动车辆每辆120元。自由加速(滤纸)烟度计法测试,每车30元。
据介绍,收费标准是社会化机动车安全检测项目中的废气检测收费标准。也就是具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要求的车辆尾气检测技术和设备条件,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或委托开展车辆尾气检测业务,这是要执行的标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检测企业,必须报省物价局审批后,方可执行本标准。未经批准,不得实施,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而且这个标准是最高的收费标准,被批准执行这个标准的检测企业可以根据各自的运营成本自主下浮。此外,标准还规定,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同一企业不得收取复检费用;复检不合格的,按照本标准收取复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