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汽车报废注销流程:
1. 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 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3. 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4. 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支付残值;
5. 车主持《申请表》、《成都市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成都汽车开多少年报废:
1. 出租车(小、微型)8年;
2. 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 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 20年;
4. 微型载货汽车 12年;
5. 重、中、轻型载货汽车 15年;
6. 半挂牵引车 15年;
7. 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