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交规车窗贴膜规定,所有贴膜必须确保驾驶员前方视野和后方视野。对于前挡风玻璃和风窗以外的玻璃,用于驾驶员视区部位的可见光投射比不允许小于70%。此外,所有车窗玻璃都不允许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因此,在车辆审车检验时,如果透光度不达标,需要撕掉不符合规定的贴膜。
以上规定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该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此外,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都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在2020年的交通新规中,车窗贴膜的规定有了明确的要求。首先,所有贴膜必须保证驾驶员前方视野和后方视野的清晰,不得遮挡驾驶员的视线。其次,前挡风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员视区部位的可见光投射比不允许小于70%,确保驾驶员的视线不受影响。此
2021年的新交通规则对于车窗贴膜的规定有了新的要求。根据新规定,前风窗玻璃驾驶人视区部位及驾驶人驾驶时用于观察外后视镜的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70%。此外,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也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对于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设有乘客
根据新交规,驾驶时挡风玻璃驾驶员可视区域和驾驶员观察车外后视镜的部分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70%。所有车窗玻璃不应粘贴镜面反射遮阳膜。公共汽车、旅游客车、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校车和发动机中置、宽高比小于或等于0.9的公共汽车的所有窗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