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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服怎么办

2024-06-12 09:55 发布

当您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持有异议时,首先要了解法律如何处理。 当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如果有人对结果不满,他们可以向更高层级的交警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复核期间如果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复核将自动终止;同时,事故认定书不是行政诉讼的直接对象,因为它不具备行政行为的特性。

如果仅针对责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不会受理,除非在寻求民事赔偿诉讼中,法院发现交警的认定存在不合理之处,才会考虑不予采纳。此外,还有一个非正式的解决途径,就是通过向市级公安局或监察部门进行申诉,寻求更高层面的反馈和解决。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责任划分基于各方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程度:

一方全责:因单方面过错导致事故。

共同责任:涉及两方或多方,根据各自行为影响和过错严重程度区分主责、同等和次责。

无责:各方均无过错,事故属意外情况。

故意责任:一方故意造成事故,他方无责任。

因此,对于责任划分的质疑,关键在于合理运用法律程序,寻求公正的裁决和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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