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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交车出了事故谁负责

2024-06-12 09:17 发布

当公交车发生事故时,责任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共分为五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1. 全部责任与无责任:如果事故是由其中一方的违规行为完全导致,那么该违章者将承担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关的一方则无需负责。无责任则适用于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

2. 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如果事故是由一方违章行为引发,而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规行为,主要违章者需负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则归于另一方或第三方。

3. 同等责任:当所有涉及方都存在违章行为,且情节相当时,各方将承担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事故现场驾驶人需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如果事故轻微且无争议,当事人可自行撤离现场处理。若发生逃逸,知情人员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举报者将获得奖励。

在具体情况下,责任划分将根据事故详情和各方行为的评估来定,以确保公正处理和维护公众安全。所以,一旦涉及公交车事故,责任问题需要通过专业机构的调查和判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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