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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非机动车牌照登记申领有什么规定

2024-06-09 16:06 发布

随着科技的飞速进步,交通工具的变革为出行带来了便利,但也挑战了城市管理和交通安全。在上海,非机动车如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人力三轮车等,需要经过严谨的登记手续才能合法上路。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这个过程,本文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规定和申请步骤。

上海市非机动车登记规定:

  •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以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非机动车,必须经上海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获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车执照(简称非机动车牌证)。
  • 自行车和残疾人手摇轮椅车尽管可自愿登记,但所有者申请登记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提供服务。

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在购车后规定期限内,携带以下文件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登记:

  • 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或营业执照等。
  • 购车凭证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 非机动车的出厂合格证明。
  • 以及可能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所有者,除了以上资料,还需携带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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