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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施救费谁承担

交通事故发生后,施救费的承担问题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规定。首先,单方事故的责任在于车辆驾驶人,由他们自行负责施救费用。而在多方事故中,施救费的赔偿责任通常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则由事故责任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负责。

法律依据明确,比如《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指出,保险公司应对因防止或减少损失而产生的必要合理费用负责,即使施救未成功,费用仍需承担。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抢救费用支付方式,包括由保险公司支付、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以及逃逸车辆的责任归属。

对于全责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伤者赔偿包括医疗费、交通费等,全责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将在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因此,当遇到交通事故时,务必了解责任划分和保险责任,以便明确施救费用的承担。同时,与专业法律咨询机构沟通,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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