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车身广告有什么规定?

发布机动车车体广告,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不得发布车体广告,必须在广告中显著位置标注《户外广告登记证》证号、广告发布单位名称和广告登记有效期;

2. 广告发布需按照登记的数量、形式、规格、时间、画面和文字等内容进行,不得擅自更改;出租轿车只准许在后车窗玻璃底部以上且高度不超过15厘米的范围内粘贴单向透视材料制作的广告,公交车辆只准许在车身两侧和车尾部位(含后窗玻璃)设置广告,其它车辆只准许在车窗玻璃以外的车身两侧位置上设置广告,但两侧车身面积(不含玻璃)的五分之三以上必须保留车身原颜色;

3. 广告的设置和发布不得改变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规定,并书写规范、准确;

4. 车辆广告经营单位发布的机动车车体公益广告数量比例应不少于百分之十。若未达到公益广告宣传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其下一年度车辆经营性广告登记,并责令补足差额;

5. 机动车车体广告应保持整洁、安全、美观。如广告到期(指广告登记有效期满并附加10天合理的整复过渡期)未及时更换或覆盖,将视作未经登记发布广告;若画面严重污损、脱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责令有关广告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暂停该广告经营单位的机动车车体广告登记。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