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临时车牌的使用期限,通常不超过30天,但新车的临时号牌时限特别严格,仅限15天。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的规定,机动车只有在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才允许上路行驶。对于未登记的临时行驶,需要获取临时通行证。如果车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正式号牌,车辆将面临被暂扣、罚款200元以及扣减12分的严厉处理。
临时车牌根据用途分为四类:跨行政区域的临时号牌,以棕黄底黑字为特色,适用于跨省或高速公路行驶;行政区域内的临时号牌,采用天蓝黑底,限于号牌所在区域行驶;专用机动车临时号牌,以棕黄底色和黑色框线(超)为标识,右侧印有“超”字;而测试使用的临时号牌,以棕黄色背景配合黑框线(try)和右下方的“try”字样。
因此,无论是哪种临时号牌,车主都需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正式号牌的申请,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