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校车安全,法规对驾驶人的资格要求极为严格,依据123号令,驾驶员需符合以下标准:
申请人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拥有至少3年驾驶经验,年龄需在25岁至60岁之间。在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累计12分的记录,无致人死亡或重伤责任记录,并且无酒驾或醉驾、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可能影响驾驶安全的病史,无酗酒、吸毒史。
申请者需向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明,包括身份证明、驾驶证,以及无犯罪、吸毒证明和健康状况证明。
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驾驶人需接受审验,提交健康证明并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教育部门和学校共享驾驶人信息,每月更新驾驶人的违法、事故和审验状况。
若驾驶人年龄超过60岁,或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犯罪行为、健康问题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注销其资格,并通知更换驾驶证。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校车行驶的安全,为学生提供一个可靠的乘车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校车驾驶人在执行任务时,如果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将会被一次记6分:1. 驾驶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这种行为不仅增加了交通安全风险,还可能导致乘客的不舒适感。2. 驾驶中型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校车驾驶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会被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驾驶人有以下行为的,一次扣6分:1.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2.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3.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4.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逆向行驶的。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