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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厢式货车报废年限是多少呢?

2024-06-15 15:57 发布

对于微型厢式货车,其报废年限的规定如下:根据相关规定,非营运性质的微型厢式货车,如9座以下的,通常拥有15年的使用年限。若超过标准,经安全检验合格后,可申请延长使用,但每年需接受两次定期检验。超过20年的车辆,从第21年起检验频率将提升至每4次。

对于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车辆,其报废年限为10年。同样,若需延长使用,最长不超过10年。延用期间,旅游载客汽车需每年接受4次检验,而9座以上车辆从第16年起改为每4次检验一次。

营运大客车的报废年限缩短为10年,若需要继续使用,必须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但延缓使用期限不超过4年,且在此期间每年需进行4次检验。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车辆在定期检验过程中连续3次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其行驶证和号牌将被收回,车主需办理注销登记。一旦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将无法再进行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

最后,特别指出的是,如果车辆类型发生变化,如营运车辆转为民用或民用车辆转为营运,其报废年限将遵循营运车辆的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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