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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标准)

在面对广西地区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各项赔偿标准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医疗费用:依据医疗机构提供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凭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依据医保规定进行核算。

二、误工费: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是首要考虑因素。1. 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 或者参考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3. 或者参照同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以误工天数为基数。

三、护理费:护理费用的计算方式与误工费类似,可参照误工费标准,或者依据护工的劳务报酬,按实际护理天数和人数计算。

四、交通费:为治疗或转院产生的费用,通常按照公共交通工具的标准,如公共汽车、地铁或出租车,并以火车硬卧的异地交通标准为限。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实际住院天数,每天给予固定补助,一般为100元。

六、住宿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差旅住宿标准来确定,为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持。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者的伤情和医嘱,酌情确定营养补充的费用。

八、残疾赔偿金:根据城镇或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或纯收入,乘以赔偿年限和对应残疾等级的系数来计算。

这一切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确保在发生人身损害时,给予受害者应有的赔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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