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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无证及酒后驾驶处罚标准

长春市对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严谨且严格执行,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让我们深入了解这些规定:

酒后驾驶处罚:

  • 酒精含量20mg/100ml(含)至40mg/100ml(不含):罚款500元,暂扣一个月驾驶证,若发生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则暂扣二个月。
  • 40mg/100ml(含)至60mg/100ml(不含):罚款500元,暂扣二个月驾驶证,交通事故则加罚一个月。
  • 60mg/100ml(含)至80mg/100ml(不含):罚款500元,暂扣三个月驾驶证。
  • 80mg/100ml(含)至130mg/100ml(不含):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行政拘留5日至10日,暂扣三个月驾驶证并罚款2000元。
  • 130mg/100ml(含)以上:行政拘留时间延长,暂扣四个月驾驶证,罚款2000元。
  • 180mg/100ml(含)以上:最严重的醉驾,行政拘留15日,暂扣六个月驾驶证,罚款2000元。

对于营运车辆驾驶员,酒后驾驶同样受到严厉惩罚,视酒精含量不同,暂扣驾驶证时间也会有所增加。

无证驾驶处罚:

  • 多种行为,如无证驾驶、逃避事故责任等,罚款2000元,可能伴随15日行政拘留。
  • 特定情况下,如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或未取得相应准驾资格驾驶特定车型,会附加更严厉的处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驾驶员遵守法律,保障公共安全,任何违反者都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请务必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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