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车船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保险公司作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扣缴义务人,有权代收代缴车船税。这一法律条款赋予了保险公司征收车船税的职责,并要求他们在收取保险费时出具相应的征税凭证,确保税务流程的合规性。
税务机构进一步提醒,对于需要开具完税凭证的纳税人,可以前往保险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申请。这种一站式服务大大方便了车主的缴税过程。
车船税作为地方税,通常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同步缴纳。也就是说,每年的车船税会随同交强险的保险费一起支付,由承保车险的保险公司代为收取并上缴国库。这无疑为车主省去了单独缴税的繁琐步骤。
然而,如果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销售强制保险,中介则需在保险单签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保险公司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资料。这种情况下,代缴车船税的责任依然在保险公司手中。
车船税的金额取决于车辆类型和所在地区的具体税率。各地的税率标准可能由当地的税务机关发布,例如北京的普通私家车(9座以下)每年需缴纳480元,上海则为450元,山东为420元,重庆为400元,江苏为360元。每年的应纳税额是按照购车当年的月份计算的,公式为:应纳税额 = (年应纳税额 / 12) * 应纳税月数。
综上所述,南京的车船税可以由保险公司代为缴纳,而具体的金额则取决于车辆类型和当地税务规定。车主只需在购买保险时,了解并支付相应的车船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