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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有哪些

在驾驶过程中,了解哪些情况下的损失不在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内至关重要。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明确规定,以下情形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

  1. 受害人故意导致的事故损失:无论事故后果如何,如果受害者的行为属于故意行为,保险公司将不会负责赔偿。
  2. 非被保险机动车财产及个人其他财产的损失:交强险只为被保险机动车内的财产提供保障,不包括车主的其他财产损失。
  3. 间接损失和价值贬损:如因事故造成业务中断、财产价值变动或修理后的价值降低,这些不是直接经济损失,不在保险赔付之列。
  4. 法律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仲裁、鉴定和诉讼产生的费用,这些不在交强险的赔偿责任内。

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因事故造成的直接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会在以下限额内赔付: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 对于无责任事故,赔偿限额相应降低。

了解这些规则,有助于车主在意外发生时明确自身责任,确保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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