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前(不含1日),已经销售且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仍可办理注册登记。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为“国五标准”,其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欧盟已经从2009年起开始执行,其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为严苛。从国Ⅰ提至国Ⅳ,每提高一次标准,单车污染减少30%至50%。
与国四标准相比,新标准轻型车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25%,重型车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43%。按照上海市机动车年度注册登记总量35万辆左右计算,预计年度新增车辆可以减少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1000吨左右。另外,国内国五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
与第四阶段标准相比较,国五标准要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特别是要求更加严格的总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以及对颗粒物排放的限制。这些严格的限制将有助于减少机动车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