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停止上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轻型燃油汽车停止上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在此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本市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在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的一个月内仍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但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尽管在一个月内仍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但建议车主尽快完成注册登记,以免错过时间限制。
此外,从2019年7月1日起,北京市对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的排放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这也意味着未来北京市对车辆排放标准的要求将越来越严格,车主在购买车辆时需要注意车辆的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