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机动车限行规定的内容如下:
根据长春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街路交通组织的通告》,原通告与本通告有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无抵触的继续执行。其中,人民大街、自由大路部分路段按尾号限行的方式进行了调整。之前是按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各有一对尾号不能通行,现改为按日期限行,即日期尾号对应车牌尾号,每辆车每个月有三天不能通行。需要注意的是,尾号为1的车辆不在限制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