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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交警怕行政复议?不服交警处罚如何申请复议

交警执行职务时,其执法行为通常不会因惧怕行政复议而受到影响。然而,行政复议的存在是为了确保公正执法,确保被处罚者权益得到保障。

当市民对交警的处罚结果持有异议时,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寻求公正裁决。不服交警处罚的市民,需在收到责任书后的三天内,通过书面形式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交复议申请。在申请时,需清晰阐述异议的焦点,并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确保复议机关能充分理解并考虑您的立场。

复议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三十天内给出复核结果。复议期间,当事人应避免启动诉讼程序,以免影响复议程序的正常进行。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填写详尽的《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申请书》,其中需注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信息,以及明确复议请求——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质疑。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关键材料:

  • 一式两份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 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 驾驶执照、车辆行驶证。
  • 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机关强制措施凭证》复印件。
  • 如果无法亲自到场,需提供书面委托,由代理人代理处理。

通过这一流程,市民能够确保在合法的前提下,对交警的裁决提出质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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