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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时间

2024-07-18 18:14 发布

在天津,环保法规对于轻型汽车排放标准的执行有着明确规定。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公安部门、道路运输委员会以及商务局联合的通知,天津市从2019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第六阶段中国轻型汽车环保排放标准,即直接进入6b阶段,跳过了国六a标准。同时,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在这一天后将不再允许上牌。以下是关于车辆注册和转移的规则:

  1. 2019年7月1日前销售且提供机动车统一销售清单的符合国五标准的轻型汽车,允许在2019年10月1日前进行注册登记。
  2. 由外地转至天津的符合国五标准的轻型汽车,如果车主在2019年7月1日前获得了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的证明,同样可以在2019年10月1日前办理转移业务。

在申请新车辆注册时,所有车辆从2019年7月1日起,需要带上相关文件如机动车统一销售清单和环保信息到所属区的机动车环保审批窗口进行环保确认。对于进口汽车,需前往市行政许可事项服务站或自由贸易区服务点进行确认。

通知中还明确了车辆类型分类,包括M1、M2和N1类,例如M1类车为最多有4个轮子,载客不超过8人,总重量超过1吨的车辆。而M2类车则需满足额外条件,N1类车为不超过3.5吨的货车。

在关于天津购车政策的讨论中,值得注意的是,6月1日发布的《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提供了小客车区域指标,本地户籍或符合条件的非户籍人员可以直接获取指标,无需参与摇号。这种区域指标的车辆在某些时段限行,但可以自由行驶在天津的特定区域。然而,若想在市区无限制行驶,普通指标依然是必需的,天津2021年将增加35000个指标,通过摇号分配给本地居民。

总之,天津的汽车上牌政策已经做出了调整,尽管有新的区域指标政策,但本地居民仍需参与普通指标的摇号以享受全城无限制行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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