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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车位管理费,没交车位管理费不让进合法吗

2024-07-24 17:56 发布

停车管理费,如同住宅物业费,是车辆所有权者在享受停车位服务后应支付的费用,旨在维护车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依据于停车场的设施和服务水平。

一类停车场,例如具备独立出入口、双车道安全通道、自动升降栏杆、监控系统、计费支付系统、消防设施、通风设备,地面整洁有序,导向系统明确,停车位标识专业。

在这样的条件下,室内停车场一类的管理费用每月为80元/车位。而二类停车场则有监控、消防、通风设备,导向清晰,24小时有人值守,保安和保洁人员齐全,其管理费为60元/车位每月。

露天机动车停车场所则不分类别,统一收取60元每月的管理费。当车主未支付车位管理费时,禁止进入停车场是合法的,这源于车位所有人与使用人之间的协议,以及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具体的收费条款通常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决定。

总之,民法典为车位管理费的收取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了停车场服务的正常运行和秩序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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