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天津小客车总量有序管理,市政府发布津政发〔2019〕31号文件,旨在控制小客车增长,缓解交通压力,减少能源消耗,改善环境质量。小客车指标分为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具体分配和申请流程详细规定如下:
1. 增量指标,以节能车和普通车为主,按12个月配置周期,以摇号和竞价方式分配。分配比例为节能车1:5:4,单位和个人需符合特定条件才能申请,每周期内可申请的编码数量根据税款或投资额决定。
2. 更新指标,适用于名下车辆变更登记后的单位和个人,数量有限,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3. 其他指标,针对特定群体,如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直接申领,用途特定。
单位和个人需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确保信息真实有效,资格审核后才能获取指标。增量指标未使用或逾期将失效,单位和个人须在规定期限内使用指标,否则视为放弃。
此管理办法涵盖小客车总量调控、指标申请、资格审核、竞价配置及更新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提供公平、有序的购车环境。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确保政策执行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0年,旨在持续优化城市交通状况和环保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