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驾照“未携带”不等于“无证”

2024-07-26 18:06 发布

驾驶过程中出现“未携带驾驶证”这一情况,并不等同于“无证驾驶”。

对于这一误解,这位37岁的驾驶者在经历了一次意外事故后深感悔恨。4日晚,一场交通事故在杜源街附近发生,当时他因忘记携带驾照,误以为自己是无证驾驶,选择逃离现场以逃避责任。然而,警方迅速介入并追踪到了曾某的行踪,于事故发生后不到两小时内将其锁定。第二天,曾某在警察的劝说下承认了自己的逃逸行为,他的教练车也因此牵扯其中,事故车辆是长城驾校的教练车,车牌号为川A3154。

据警方调查,曾某驾驶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慎与前方黑色别克车相撞,造成对方车辆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曾某意识到自己没有带驾照,并担心可能面临的严厉处罚,因此选择逃离现场。在接到报警电话后,警方根据车牌线索找到了肇事车辆,并在长城驾校基地核实了驾驶员的身份。然而,驾驶员张某坚称自己对此事毫不知情,曾某的行为被认定为他人无证驾驶,但因其没有实际无证驾驶,处罚相对较轻。

刘警官强调,即使不是无证驾驶,逃逸行为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但不构成犯罪。曾某因此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并扣12分。拘留结束后,她还需在第三分局学习7天并通过考试以恢复驾驶资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员未携带驾驶证的,将面临扣留机动车、罚款并通知车主提供相关证件的处罚。

逸行

为了照顾那些因记分满12分需要重新学习驾驶法规的学员,天桥交警大队设立夜间学习和考试机制,旨在解决白天时间紧张的问题。据统计,大部分学员驾驶的是大货车,之前违规行为多发。通过这种创新举措,他们可以更加方便地完成学习和考试,保障道路安全。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