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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别人的名字可以保吗

2024-10-09 09:58 发布

当涉及到汽车保险中的关键保障,交强险确实有着特定的规则。根据我国法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交强险只能由车主本人名义进行投保,不适用于保别人的名字。这是为了确保保险责任的清晰界定和受害人权益的保护。

条例第二十一条指出,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造成除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人损害,保险公司会根据责任限额进行赔偿。然而,如果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体现了交强险的赔付原则和责任限制。

在极端情况下,如驾驶人无证驾驶或醉酒、车辆被盗抢期间肇事,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引发事故,保险公司会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责任方追偿。这意味着,尽管交强险的覆盖范围受到一定限制,但依然致力于保障道路安全和紧急救援。

最后,法律还设立了救助基金,以应对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或肇事车辆未投保等情况。救助基金会在必要时垫付丧葬费用和部分抢救费用,并有权向事故责任人追偿,进一步体现了社会对交通事故中受害者权益的保障。

总的来说,交强险的投保和赔偿是基于车主及其车辆的法律关系,以保障道路上所有人的安全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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