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办理增驾需满足以下条件:
持有驾驶证的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需符合相应规定。例如,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需持有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需持有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持有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需持有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5年以上,或持有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2年以上,并在申请前5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C证一年可以加考B证。
申请增驾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2. 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的,需持有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12分记录。
3. 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需持有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持有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车型的,需持有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5年以上,或持有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2年以上,并在申请前5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申请方式:
1. 初次申领,即无任何驾驶经验者可提出申请。
2. B1+B2,C1+B2,D+B2,E+B2,F+B2。持有C1照小型汽车、D照三轮摩托车、E照二轮摩托车或F照轻便摩托车准驾资格证者可加考B2大型客车。 注意事项: 1. 户籍要求:在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 2. 申请年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 审证规定:驾驶证为年审,驾驶员须每年体检。
4. 准驾车型:大型载货汽车。
5. 准予驾驶的其他车型:C1、C2、C3、C4、M。
所需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2. 申请增驾需申请人《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3.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在所属交通队抽取)。
4. 数码照片(全部)。
5. 《身体条件合格证明》原件。
6.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市培训中心及各报名点领取)。
申请条件: 身体条件:
(1) 身高:身高为155厘米以上。
(2) 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3) 辨色力:无红绿色盲(色觉自测)。
(4) 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 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7)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申请增驾还需符合以下规定: 申请增加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需持有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