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 当事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却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
- 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却驾车离开事故现场;
- 当事人有酒驾、无证驾驶等嫌疑,但未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
- 当事人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或未留下真实信息便离开;
- 当事人在调查期间逃匿;
- 当事人离开现场,未承认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事故发生;
-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未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
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是,肇事者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处罚力度较未逃逸情况下更加严重。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政处罚包括: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 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
- 超速驾驶;
- 强迫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
-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
-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
-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造成交通阻塞或较大财产损失。
若造成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若造成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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