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车辆在行驶一定里程后,会根据国家规定强制报废。如果车主想主动报废,需要了解申请报废的流程。这里就由我们来为大家讲解一下车辆报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车辆报废年限
车辆报废年限是指根据车座数量和使用年限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2013年1月14日,商务部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根据机动车的使用情况、安全技术和排放状况,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该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昆明市车辆如何申请报废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将报废汽车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家用小型轿车无强制报废年限。使用6年以内的小、微型载客汽车,每2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使用6至15年的,每年检验1次;使用15年以上的,每1年检验2次。若检验合格,可继续使用。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三、昆明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而制定的政府性文件。该办法于2001年6月13日由国务院颁布并实施。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部件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部件组装的机动车。
第三条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全国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国家鼓励汽车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并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 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