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相关资料,以便于您了解和参考:
一、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时刻准备救治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如果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则由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肇事方承担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同时,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权向肇事者追偿。
二、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受害者家庭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由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三、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赔偿
1. 医疗费用的计算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单据、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2. 不应赔偿的费用: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
3. 结案时,如果受害人需要继续治疗,可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未来治疗所需的费用,并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起计算赔偿。
4. 医疗费用截止日期: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为准。但在此期限内所花费的药费仍可由当事人申请法医鉴定,作为判案依据。
5.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如镶牙、植皮、安装假眼、假肢等,应予赔偿。对受害人因伤害引起的其他并发症的费用,应参照治疗医院的诊断或法医鉴定结论来确定。
6. 就地治疗及转院问题:受害人选择治疗机构,无需再按就近、就地治疗及转院原则,但需经法院判断医疗费的合理性。
7. 后续治疗费用:可以一次性赔偿,也可以在另一起诉讼中解决,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 功能恢复训练费问题:不应包括心理康复费用,应通过精神损害费予以解决。
9. 外购药品:需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与伤情治疗需要相符。
10. 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疾病治疗费用:应按照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原因力的大小按比例进行赔偿。
通过阅读本文,您已经了解了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相关问题。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