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家百科logo
下载APP
APP 二维码
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首页车百科百科详情页

交通事故诉讼流程是什么

之家百科

2025-04-27 19:27:48

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诉讼的流程:

一、交通事故诉讼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采用一审普通程序。民事诉讼流程如下:

1. 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如不服可提起上诉。

2. 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3. 开庭审理

3.1 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3.2 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3 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 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 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如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虽会受理,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通则》第136条第l项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问为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l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从伤害之日起算;对于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从治疗终结之Et或者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

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

三、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但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是长期以来民事审判中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实践中也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严格按照法条的规定,自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第二种观点,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对方的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权利人)的损失不再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才结束,诉讼时效从这时起算。

注:缩、肝脾肾挫伤引发迟延性出血等,诉讼时效自受伤人员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推荐词条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