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6月28日起,成都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行动:若被发现不礼让行人,将面临罚款50元和记3分的处罚。
同时,成都交警将启用天网抓拍技术。
根据《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应减速行驶,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行驶时,应避让行人。礼让斑马线体现了对行人的尊重和生命安全的重视。目前,各地陆续实施机动车避让斑马线的规定,如武市规定,若机动车经过斑马线时不减速或停车礼让行人,将被罚款100元并扣除3分;成都市规定,若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或停车让行,将被罚款50元并扣除3分。
此外,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交通管理。该条例第63条规定,社会公众发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经过审核后,公安机关将对违法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对驾驶人进行处罚。自2016年5月以来,上海市已收到4.5万多条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其中7000多条经过审核后被采纳。
上海市公安局xx分局事故审理大队警长xxx表示,机动车在路口右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行人先行将被记3分并罚款50元,而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上行驶时未礼让行人将被记3分并罚款100元。
除了依法行政,道路交通政策规划的合理性也非常重要。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提出了“倡导慢行优先,改善慢行交通环境,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间”的政策。
道路资源有限,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路权之争可以看作一种博弈。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提出完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通道,优化路口设计。
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下:
未减速行驶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罚款20-200元,记3分(若造成交通事故,罚款200元,记3分)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罚款100-200元,记3分(若造成交通事故,罚款200元,记3分)
因此,不礼让行人将被扣分罚款。如果您在生活中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