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一新机制,举个例子,李先生和黄先生的轻微碰撞事故,原本涉及双方保险公司和中介的复杂流程,在互碰自赔下,只需各自保险公司直接理赔给车主,简化了理赔流程,显著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交强险先行赔偿”原则,即使在责任尚未明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需按照交强险规定进行赔偿。例如,谢先生在高速爆胎事故中,尽管无责任,但保险公司仍需在赔偿争议解决前先行赔付,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然而,律师指出,尽管这些条款的实施对优化理赔流程有积极意义,但在实际操作中,如赔偿金额存在争议,保险公司可能难以先行支付部分理赔金,执行起来有一定的挑战。尽管如此,《通知》的出台无疑为提升交强险理赔服务带来了积极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