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此外,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自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肇事司机逃逸并在上述时间之后查明的,从确定车辆所有人、实际支配人和肇事人之日起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比较严重,需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那么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会有所不同。